(作者:张蔚)6月30日,梁子湖区全区政法干警“学习论坛”(第二期)在区综治中心会议室开讲,区委政法委、区直政法各部门全体干警、各镇(园区)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共90余人参加此次学习研讨活动。
活动中,梁子湖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夏爱文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理念小故事的形式以“初心不改,唯有奋斗”为题围绕“为民办实事”作交流报告。
“转眼已是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开始7周年、全面推开5周年。几年来,公益诉讼检察人见证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华丽蝶变,感受了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艰辛付出,更坚定了我们奋斗依旧的决心。”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生命力不只是写在法律当中,更重要的是真正能帮老百姓解决问题。就是要以实际行动抒写为民情怀,为民解忧。”
“秉持将心比心、“如我在诉”的工作情怀,直面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保护生态环境。”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需要通过公益诉讼解决的法治问题就是我们公益诉讼的办案方向。要有创新精神,在新领域上也要下功夫。”
“守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把工作做到了百姓心坎上,让人民满意。”
“尊重行政机关,获得理解与支持,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联合社会各界,深入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交流有感:
夏爱文检察官以亲身经历讲述了自己因深入群众,放弃边幅的装点,却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为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底气,真正体会到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基础在群众中,发展潜力在群众中,越是依靠了群众,就越充满发展的机遇和希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夏主任通过“公地悲剧”的故事引导,让我们更深刻认识到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存在的必要性。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积极作为,以网络个人敏感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以修缮烈士墓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一份份检察建议在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老百姓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下落地有声。
原来公益诉讼并不简单,开展起来需要溯源了解本质,就像夏主任说的“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可能是道路安全隐患,一场小小的火灾背后可能是消防安全隐患,一顿不合口味的饭菜背后可能是食品安全隐患”,思虑周全,可见一斑。
我相信,在此次研讨会后,政法干警对公益诉讼工作会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也会在潜移默化中扩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让其能以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在今后的工作中,梁子湖区检察院将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以求极致的精神来办理每一件案件,持续保持办案力度,提高治理效能,拓展监督领域,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队伍素能,凝聚多方合力,持续奋斗,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