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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站位强监管:检察长带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字号:      时间:2022-10-25      

        通讯员 敖凯 刘之中 摄影 敖凯)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促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10月20日,京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学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家平带队来到雁门口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并邀请湖北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李芹参与活动。


        检察人员现场听取了雁门口司法所所长解露雯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的汇报,详细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记载表、谈话记录、学习教育、思想汇报、公益服务记录、请假外出审批管理、疫情防控等档案材料,通过“司法E通”信息化平台抽查在矫人员实时位置信息、历史活动轨迹和每日上报信息的情况。

        刘学斌与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交流谈话,了解了该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状况以及目前雁门口司法所对其所采取的教育帮扶措施。

        现场检察结束后,刘学斌一行与雁门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召开了座谈会。京山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勇在座谈会上表示,司法局将严格自觉接受巡回检察组的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在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教育帮扶,对于巡回检察组指出的问题将立刻认真整改。

        湖北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李芹表示,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做得比较扎实,对社区矫正进行了有效的帮扶,希望能够更加关注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问题,为社矫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提供一些便利条件。应进一步强化请假外出审批管理,及时解决电脑端无法打开“司法E通”信息化平台的问题,确保无脱管情形。同时,李芹充分肯定了检察院的巡回检察工作,希望巡回检察组在找到问题、提出意见后做好“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督。

        刘学斌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要充分认识管理这类重点人群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督效果不打折扣,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

        要强化监管措施。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杜绝搞变通、说情、走过场、托关系,守住纪律底线。

        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措施。要摸底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全面梳理和排查各类风险因素,强化动态管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要强化教育帮扶措施。通过多种方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法律,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监督管理。

        做好疫情防控,严格外出审批。从严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变更居住地等审批事项,坚持无特殊情况不批准外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疫情风险。

        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沟通机制,一起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风险防范工作。